关于开展建筑材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关于开展建筑材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建材企业: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规定,不断提高建材企业的技术素质,加快转型升级的步伐,实现企业“由大变强,靠新出强”的发展战略,决定在今年内开展对建筑材料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的对象。
凡是我市建筑材料及相关的企事业中已获取中、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或从事技术工作并准备申请建材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均要参加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的安排。
1、继续教育采取培训、考试等形式。考虑到企业生产、经营繁忙,继续教育每年分两次进行。今年6月、11月各举办一次,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可自行选择其中的一次。
2、继续教育时间定为每年40个学时,其中脱产培训两天,其余为自学时间。
3、继续教育分水泥与混凝土、装饰材料两个专业。参加继续教育的对象可根据自己从事的工作,选择其中的一个专业。
4、继续教育的内容分为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采用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建筑材料》(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规划教材)为教材。
5、继续教育的考试成绩及相关资料将实行登记管理,验证入册,作为中级职称申请高级职称,初级职称申请中级职称或初次申请中、初级职称时的重要依据,对未完成规定继续教育学时的人员,不能晋升高一级的职称。
6、继续教育有关时间、地点及报名、收费等事项另行通知,各单位申请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名单请于5月15日前上报协会秘书处。地点:温州市黎明西路307弄12号2号楼,联系电话:88835804 88829058,传真:88819052 88868835,联系人:林景春、陈艳。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温州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
2011年2月18日
附件:温州市建筑材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表下载
各建材企业: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规定,不断提高建材企业的技术素质,加快转型升级的步伐,实现企业“由大变强,靠新出强”的发展战略,决定在今年内开展对建筑材料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的对象。
凡是我市建筑材料及相关的企事业中已获取中、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或从事技术工作并准备申请建材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均要参加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的安排。
1、继续教育采取培训、考试等形式。考虑到企业生产、经营繁忙,继续教育每年分两次进行。今年6月、11月各举办一次,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可自行选择其中的一次。
2、继续教育时间定为每年40个学时,其中脱产培训两天,其余为自学时间。
3、继续教育分水泥与混凝土、装饰材料两个专业。参加继续教育的对象可根据自己从事的工作,选择其中的一个专业。
4、继续教育的内容分为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采用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建筑材料》(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规划教材)为教材。
5、继续教育的考试成绩及相关资料将实行登记管理,验证入册,作为中级职称申请高级职称,初级职称申请中级职称或初次申请中、初级职称时的重要依据,对未完成规定继续教育学时的人员,不能晋升高一级的职称。
6、继续教育有关时间、地点及报名、收费等事项另行通知,各单位申请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名单请于5月15日前上报协会秘书处。地点:温州市黎明西路307弄12号2号楼,联系电话:88835804 88829058,传真:88819052 88868835,联系人:林景春、陈艳。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温州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
2011年2月18日
附件:温州市建筑材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