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建材专业技术任职资格量化
评价情况的请示报告
温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根据温职改办[2004]4号文件精神,将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专业人员,按规定填写表格及有关资料,经所在单位和当地人事职改部门签署意见,并经培训考试,最后组织省市行业内12位专家分4个专业组根据“温州市建材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级任职资格量化评价暂行办法”进行答辩和量化评估。
一、参加建材专业任职资格评审共有252人,其中工程师166人,助理工程师69人,技术人员17人,分水泥与混凝土专业、石材专业、木材金属化学建材专业、墙体材料专业等四个专业组,按照“暂行办法”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取参评人数80%为通过对象,其余按要求降级授予任职资格的规定。四个专业组,量化评估,评价结果如下:
[1] 水泥与混凝土专业组:
1、参加水泥与混凝土专业组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共有71人;按暂行办法,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取考评人数不超过80%为通过对象的规定;
刘瑞平、曹子华、曹昌荣、蒋鑫尧、王建箭、周奇桂、庞淑哲、范柏银、王瑞峰、余向伟、魏 凡、南建平、陈 凡、宋长清、张兴才、赵沛银、张松萍、潘建勇、潘建国、李建平、厉育锡、张国权、张志良、邹云蒙、仇新友、陈 翰、林丐彩、黄兆青、史建文、林存进、朱美萍、王速勤、高宗发、周东海、张小乐、张伯权、林振兴、曹玉旗、谢 勤、刘昌水、严维君、夏加福、王珍微、余金国、沈子峰、陈一兵、南增长、谢荣元、陈永和、周成哲、陈建平、厉连永、季建胜、陈 哲等54人获得通过。
麻静乐、蔡正梁、张 滨、曹玉红、邱淑华、黄劲峰、陈剑奇、朱永香、吴小平、赵洁欧、蒋卫东、张 晨、董炳冬、林 海、韩鸣华、蔡建萍、吴正碎等17人未能获得通过。
其中蔡正梁、黄劲峰、赵洁欧、薛卫东、张 晨、董炳冬、林 海、韩鸣华、蔡建萍等9人未能获得通过,按暂行办法降级授予助理工程师资格。
2、参加水泥与混凝土助理工程师资格评审24人,按照暂行办法规定:
郑阿伍、郭和蓉、郑国华、陈再钗、高雪峰、曾宪荣、李海宽、黄 武、章增旺、吴雅国、郑树森、胡国艳、周永埠、陈 旻、盛影辉、胡晓秋、何海波、吴细南、戴建蓉、刘锡权等20人获得通过。
孔庆忠、张长撑、陈孝林、刘笃辉等4人未能获得通过。
其中孔庆忠、张长撑等2人未能获得通过,按暂行办法降级授予技术员资格,刘笃辉申报材料虚假予以取消。
3、参加水泥与混凝土技术员任职资格评审8人,按照暂行办法规定:
杨晓秋、王微娥、严立平、尤小敏、魏惠芳、祁琼碧等6人获得通过。
吴支金、李小字等2人未获得通过。
[2] 石材专业组:
1、参加石材专业组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共有27人,按暂行办法规定:
徐永飞、陈林荣、陈永连、陈承奶、吴康清、叶元女每、林松明、朱 杰、吴建国、陈锦辉、许生军、朱伟飞、林松余、林松权、蔡后添、陈继烈、林伟民、徐兰军、董文雄、朱立松、郑元福、王昌辉等22人获得通过。
金昌平、林雄义、林道生、唐爱平、林建明等5人未能获得通过。
其中金昌平、林雄义、林道生等3人未能获得通过,按暂行办法,降级授予助理工程师资格,唐爱平、林建明申报材料虚假予以取消。
2、参加石材专业组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共11人,按照暂行办法规定:
张以弟、蔡文亮、蔡建海、戴国印、杨昌国、杨雪峰、项崇美、朱其武等8人获得通过。
向友胜、黄若飞、王余财等3人未能获得通过,按暂行办法,降级授予技术员资格。
3、参加石材专业组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共3人,按暂行办法规定:
陈永胜、夏晅亮、陈建超获得通过。
[3] 木材、金属、化学建材专业组:
1、参加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共21人,按照暂行办法规定:
陈忠义、陈孟斌、金利平、吴奇克、杨 哲、高先兵、郑俊义、葛国钏、朱贤鸣、吴 震、朱清云、张纯宇、谢超凡、木爱民、苏跃辉、金少冶、魏建森等17人获得通过;
杨克舜、鲍 强、任春黎、吴 放等4人未能获得通过。
其中任春黎、吴 放等2人未获得通过,按暂行办法降级授予助理工程师资格。
2、参加助理工程师资格评审共20人,按照暂行办法规定:
包日朋、林晓敏、吴 波、黄剑勤、黄少余、卞建平、汪新福、蔡建旺、葛小媚、章庆鹏、叶全金、王 建、叶志杰、陈花妹、杨 健、姜方存等16人获得通过。
王小瑜、陈爱芳、陈剑波、陈坤忠等4人未获得通过。按暂行办法降级授予技术员资格。
3、参加技术员任职资格评审共4人,按照暂行办法规定:
胡福涛、蔡利聪、陈盛世等3人获得通过;
谢丙春未获得通过。
[4] 墙体材料专业组:
1、参加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共47人,按暂行办法规定:
冯国峰、何跃新、黄锦镕、陈纪钦、周兆进、周 前、施昌瑞、陈瑞新、陈风雷、李中和、张立法、陈贤德、张良浦、包广伟、庄瑞兴、王 敏、李爱芬、毛登峰、陈瑞文、郑尊成、滕文平、叶红兵、林月华、王茂展、薛勇波、李 炜、冯建华、余忠有、倪延云、朱 武、余忠碎、诸葛定海、池万里、李海洲、陈知非等35人获得通过;
叶细何、许建军、林谦祥、施成江、齐晓李、施震雷、吴际镔、林 玲、卓海永、蒋公枢、胡晓岚、林至敏等12人未能获得通过。
其中施成江、胡晓岚、林至敏等3人未能获得通过,按暂行办法降级授予助理工程师资格。
2、参加助理工程师任职评审共有13人,按暂行办法规定:
刘月分、陈建勇、张万昆、李 瓴、吴绍体、陈锦贤、雷国平、
杨岳陆、余上料、黄将斌、张华金等11人获得通过。
余忠飞、余礼钦等2人未能获得通过,按暂行办法降级授予技术员资格。
3、参加技术员任职评审共有1人,按暂行办法规定:
吴星亮获得通过。
综上所列本次建材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结果经评审通过工程师任职资格128人,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72人,技术人员任职资格24人,特此上报,请予审查公布并核任职资格证书。
附 件:
1、温州市建材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级职称任职资格量化评价暂行办法。
2、附表I:温州建材专业:水泥与混凝土技术人员(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任职资格量化评价汇总表。
3、附表II:温州市建材专业:石材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任职资格量化评价汇总表。
4、附表III:温州市建材专业:木材、金属、化学建材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任职资格量化评价汇总表。
5、附表IV:温州市建材专业:墙体材料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任职资格量化评价汇总表。
温州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
二OO四年十月八日
抄报:市经贸委、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温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根据温职改办[2004]4号文件精神,将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专业人员,按规定填写表格及有关资料,经所在单位和当地人事职改部门签署意见,并经培训考试,最后组织省市行业内12位专家分4个专业组根据“温州市建材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级任职资格量化评价暂行办法”进行答辩和量化评估。
一、参加建材专业任职资格评审共有252人,其中工程师166人,助理工程师69人,技术人员17人,分水泥与混凝土专业、石材专业、木材金属化学建材专业、墙体材料专业等四个专业组,按照“暂行办法”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取参评人数80%为通过对象,其余按要求降级授予任职资格的规定。四个专业组,量化评估,评价结果如下:
[1] 水泥与混凝土专业组:
1、参加水泥与混凝土专业组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共有71人;按暂行办法,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取考评人数不超过80%为通过对象的规定;
刘瑞平、曹子华、曹昌荣、蒋鑫尧、王建箭、周奇桂、庞淑哲、范柏银、王瑞峰、余向伟、魏 凡、南建平、陈 凡、宋长清、张兴才、赵沛银、张松萍、潘建勇、潘建国、李建平、厉育锡、张国权、张志良、邹云蒙、仇新友、陈 翰、林丐彩、黄兆青、史建文、林存进、朱美萍、王速勤、高宗发、周东海、张小乐、张伯权、林振兴、曹玉旗、谢 勤、刘昌水、严维君、夏加福、王珍微、余金国、沈子峰、陈一兵、南增长、谢荣元、陈永和、周成哲、陈建平、厉连永、季建胜、陈 哲等54人获得通过。
麻静乐、蔡正梁、张 滨、曹玉红、邱淑华、黄劲峰、陈剑奇、朱永香、吴小平、赵洁欧、蒋卫东、张 晨、董炳冬、林 海、韩鸣华、蔡建萍、吴正碎等17人未能获得通过。
其中蔡正梁、黄劲峰、赵洁欧、薛卫东、张 晨、董炳冬、林 海、韩鸣华、蔡建萍等9人未能获得通过,按暂行办法降级授予助理工程师资格。
2、参加水泥与混凝土助理工程师资格评审24人,按照暂行办法规定:
郑阿伍、郭和蓉、郑国华、陈再钗、高雪峰、曾宪荣、李海宽、黄 武、章增旺、吴雅国、郑树森、胡国艳、周永埠、陈 旻、盛影辉、胡晓秋、何海波、吴细南、戴建蓉、刘锡权等20人获得通过。
孔庆忠、张长撑、陈孝林、刘笃辉等4人未能获得通过。
其中孔庆忠、张长撑等2人未能获得通过,按暂行办法降级授予技术员资格,刘笃辉申报材料虚假予以取消。
3、参加水泥与混凝土技术员任职资格评审8人,按照暂行办法规定:
杨晓秋、王微娥、严立平、尤小敏、魏惠芳、祁琼碧等6人获得通过。
吴支金、李小字等2人未获得通过。
[2] 石材专业组:
1、参加石材专业组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共有27人,按暂行办法规定:
徐永飞、陈林荣、陈永连、陈承奶、吴康清、叶元女每、林松明、朱 杰、吴建国、陈锦辉、许生军、朱伟飞、林松余、林松权、蔡后添、陈继烈、林伟民、徐兰军、董文雄、朱立松、郑元福、王昌辉等22人获得通过。
金昌平、林雄义、林道生、唐爱平、林建明等5人未能获得通过。
其中金昌平、林雄义、林道生等3人未能获得通过,按暂行办法,降级授予助理工程师资格,唐爱平、林建明申报材料虚假予以取消。
2、参加石材专业组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共11人,按照暂行办法规定:
张以弟、蔡文亮、蔡建海、戴国印、杨昌国、杨雪峰、项崇美、朱其武等8人获得通过。
向友胜、黄若飞、王余财等3人未能获得通过,按暂行办法,降级授予技术员资格。
3、参加石材专业组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共3人,按暂行办法规定:
陈永胜、夏晅亮、陈建超获得通过。
[3] 木材、金属、化学建材专业组:
1、参加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共21人,按照暂行办法规定:
陈忠义、陈孟斌、金利平、吴奇克、杨 哲、高先兵、郑俊义、葛国钏、朱贤鸣、吴 震、朱清云、张纯宇、谢超凡、木爱民、苏跃辉、金少冶、魏建森等17人获得通过;
杨克舜、鲍 强、任春黎、吴 放等4人未能获得通过。
其中任春黎、吴 放等2人未获得通过,按暂行办法降级授予助理工程师资格。
2、参加助理工程师资格评审共20人,按照暂行办法规定:
包日朋、林晓敏、吴 波、黄剑勤、黄少余、卞建平、汪新福、蔡建旺、葛小媚、章庆鹏、叶全金、王 建、叶志杰、陈花妹、杨 健、姜方存等16人获得通过。
王小瑜、陈爱芳、陈剑波、陈坤忠等4人未获得通过。按暂行办法降级授予技术员资格。
3、参加技术员任职资格评审共4人,按照暂行办法规定:
胡福涛、蔡利聪、陈盛世等3人获得通过;
谢丙春未获得通过。
[4] 墙体材料专业组:
1、参加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共47人,按暂行办法规定:
冯国峰、何跃新、黄锦镕、陈纪钦、周兆进、周 前、施昌瑞、陈瑞新、陈风雷、李中和、张立法、陈贤德、张良浦、包广伟、庄瑞兴、王 敏、李爱芬、毛登峰、陈瑞文、郑尊成、滕文平、叶红兵、林月华、王茂展、薛勇波、李 炜、冯建华、余忠有、倪延云、朱 武、余忠碎、诸葛定海、池万里、李海洲、陈知非等35人获得通过;
叶细何、许建军、林谦祥、施成江、齐晓李、施震雷、吴际镔、林 玲、卓海永、蒋公枢、胡晓岚、林至敏等12人未能获得通过。
其中施成江、胡晓岚、林至敏等3人未能获得通过,按暂行办法降级授予助理工程师资格。
2、参加助理工程师任职评审共有13人,按暂行办法规定:
刘月分、陈建勇、张万昆、李 瓴、吴绍体、陈锦贤、雷国平、
杨岳陆、余上料、黄将斌、张华金等11人获得通过。
余忠飞、余礼钦等2人未能获得通过,按暂行办法降级授予技术员资格。
3、参加技术员任职评审共有1人,按暂行办法规定:
吴星亮获得通过。
综上所列本次建材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结果经评审通过工程师任职资格128人,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72人,技术人员任职资格24人,特此上报,请予审查公布并核任职资格证书。
附 件:
1、温州市建材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级职称任职资格量化评价暂行办法。
2、附表I:温州建材专业:水泥与混凝土技术人员(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任职资格量化评价汇总表。
3、附表II:温州市建材专业:石材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任职资格量化评价汇总表。
4、附表III:温州市建材专业:木材、金属、化学建材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任职资格量化评价汇总表。
5、附表IV:温州市建材专业:墙体材料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任职资格量化评价汇总表。
温州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
二OO四年十月八日
抄报:市经贸委、市民间组织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