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明星企业”、“优秀企业家”的通知

关于申报“明星企业”、“优秀企业家”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自2002年,本协会开展评选“明星企业”、“优秀企业家”活动至今已三年了。从今年开始,协会决定评选“明星企业”、“优秀企业家”活动制度化,每隔三年进行一次,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为下,
一、 评选目的
结合我市开展“信用温州”活动,努力营造我市建材行业生产、经营的信用氛围,以“信用”增活力、强实力、促和谐,扎实推进企业经济发展,提高建材产品质量和行业整体素质。
二、 评选原则
1、坚持“择优、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明星企业”的培育和“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
2、培养一批“明星企业”,使之成为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群体,成为温州建材工业的主力军;评选“优秀企业家”,使之成为全行业楷模,本协会的骨干力量。
3、对2002年已经当选的“明星企业”、“优秀企业家”实行考核,实施“总量控制,严格把关,优胜劣汰,滚动管理”。
三、评选条件
1、“明星企业”条件
⑴企业生产,经营有一定的规模,经济效益好,企业有发展前景,深受广大用户和上级主管部门好评,得到当地工商、税务部门认可。
⑵企业能以诚信为本,生产、经营行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⑶企业具有特色优势,是行业的龙头企业。产品按国家或行业标准生产,严格检测质量好,无劣产品。企业产品创新力度大,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大。
⑷领导班子团结,企业的向心力、凝聚力强,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职工素质好,企业形象好。
⑸企业近三年没有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和人身安全事故。
2、“优秀企业家”条件
⑴能以“三个代表”为指导,带领干部和职工团结奋进,企业经济效益好,发展后劲足。
⑵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既包括企业的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又包括企业的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经营创新和竞争策略创新方面。
⑶企业的生产、经营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规范经营,照章纳税。,
⑷廉洁奉公,能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关系,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四、评选方法
1、协会建立评议小组,负责评选工作。
2、活动分三步进行:
⑴十月份为各会员单位根据评选条件进行自荐,月底将评选表格送到本协会秘书处。
⑵十一月份为评议小组对自荐单位和上次评上“明星企业”、“优秀企业家”单位进行考核。
⑶十二月份为评议小组根据评选条件,评出本协会2005年度“明星企业”及“优秀企业家”。
3、表彰大会在明年年初与本协会年会同时举行,并颁发证书、奖杯、奖状。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温州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
2005.8.31
抄报:市经贸委、市民政局、省建材工业协会
温州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
“优秀企业家”申报表
单位名称   企业家姓名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  
企 业
概 况
职工人数   主要产品  
年销售额 万元 年税利 万元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温州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
“明星企业”申报表
单位名称   企业性质  
法人代表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  
企 业
概 况
职工人数   主要产品  
年销售额 万元 年税利 万元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温州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六届五次常务理事会
议 程
时 间 内 容 主持人










1、赵耀武秘书长汇报二、三季度协会工作情况和四季度工作打算。
2、张绍光常务副会长讲话。
3、通过副理事长增补名单和新会员名单。
4、会议讨论
5、陈敬南理事长讲话。



1、 晚宴18:00
2、 晚上自由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