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开展混凝土企业专项检查

    为切实加强对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管理,确保工程结构质量可靠,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对预拌混凝土质量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和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对预拌混凝土质量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温州市各县(市、区)纷纷组织开展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专项检查。

  永嘉县

  永嘉县住建局于8月29~30日组织质监站、墙改办组成检查组对县内4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质量检查。

  检查组对所属区域范围内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基本条件、诚信建设、质量管理、企业文化、设备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通过企业自查,检查组查资料,现场检查打分,现场进行氯离子快速测定仪进行预拌混凝土氯离子含量测定等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对企业存在的问题要求整改,发现整改问题76条,发出整改通知书4份。经快速测定仪测定,4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预拌混凝土氯离子含量在0.009%~0.099%之间,符合规范要求。

  经检查,县内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正常,试验室管理比较规范,混凝土质量在可控范围内。

  平阳县

  8月28~29日,平阳县住建局组织技术人员开展了全县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

  检查组结合《温州市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管理规定》相关要求,重点针对企业的诚信建设、质量管理、企业文化、设备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对该县5家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了认真细致全面的检查。经检查,该县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基本都能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配备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搅拌和运输设备,正常开展生产,履行相应的质量管理职责加强混凝土质量管理,试验室人员基本到位持证上岗,对机具设备和运输车辆等都严格管理,落实现场粉尘处理措施。

  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如企业基本都未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在混凝土清洗、砂石分离、回收设备的配备上,没有做这方面的备置;企业混凝土供销合同存在签字、盖章不规范现象,回访记录不真实、不完整;部分企业缺少用砂质量保证书;现场原材料基本都是开发式零乱堆放;厂区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安全标志、消防设施、厂区绿化不足;废水处理未做到循环利用零排放;企业环保意识不足,都未定期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粉尘排放、噪声排放以及污水排放等进行检测。检查组对问题现场进行了书面反馈,发放了整改通知书2份,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下一步县住建局将进行跟踪复查、落实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企业将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加强日常监管,规范企业行为提高预拌混凝土质量,确保该县建筑工程结构质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龙湾区

  龙湾区住建局日前开展全区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共发放6份整改通知单,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此次检查主要是资料审查和现场原材料产品取样抽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各企业的生产营运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共性问题,均未通过企业的质量认证体系、混凝土回收设备不齐全或只有简易装置及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砂供货商不提供产品合格证和检测报告等。对原材料检测中发现了各企业普遍存在一些检测指标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问题。

  该局要求企业对存在的问题一一进行整改,下一步将开展复查,落实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企业将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同时加大常态化管理力度,不定期开展产品抽检,若多次发现企业有违规使用以及使用不合格淡化砂的行为,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分别进行通报、责令整改、降低或吊销资质等处理,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乐清市

  8月中旬至下旬,乐清市住建局对9家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开展了综合检查。检查发现:

  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均未通过GB/T1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部分企业供应混凝土1000立方米以上的项目,服务回访不规范。部分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不健全;试验人员部分使用证件单位未变更;砂检测设备未定期检定;标准养护室不规范;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和调整记录不规范;混凝土强度评定结果不规范;有质量体系内审报告未建立;有质量体系年度评审报告未建立。部分企业混凝土搅拌车未统一标志;废混凝土处理,砂石分离设备损坏未修复;原材料开放式堆放;未按当地工矿企业的要求达到绿化达标;企业未定期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对噪音、粉尘、污水、废弃物排放未进行自检。

  下一步,乐清市住建局将督促做好整改工作。

  瓯江口新区

  9月30日,瓯江口新区对范围内的3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包括预拌混凝土质量和海砂使用情况。

  检查组对现场材料进行取样送检,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将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问题较严重和整改不力的单位要求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