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浙劳社培(2007)137号文和认真填好调查表的通知
温建协[2007]20号
关于转发浙劳社培(2007)137号文和认真填好调查表的通 知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传达、贯彻、落实浙劳社培(2007)137号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技能人才企业评价和直接认定办法》的通知精神,温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九月二十六日召开了全市部分行业协会负责人座谈会。座谈会主要就调查表五点内容进行讲解,并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要求,现把浙劳社培137号文转发给各单位,并希望各有关单位于10月13日前认真填好调查表,寄往:温州市黎明西路307弄12号2号楼,温州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办公室收。
附:(1)《浙江省高技能人才企业评价和直接认定办法》的通知;
(2)调查表。
温州市建材行业协会
2007年9月28日
关于转发浙劳社培(2007)137号文和认真填好调查表的通 知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传达、贯彻、落实浙劳社培(2007)137号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技能人才企业评价和直接认定办法》的通知精神,温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九月二十六日召开了全市部分行业协会负责人座谈会。座谈会主要就调查表五点内容进行讲解,并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要求,现把浙劳社培137号文转发给各单位,并希望各有关单位于10月13日前认真填好调查表,寄往:温州市黎明西路307弄12号2号楼,温州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办公室收。
附:(1)《浙江省高技能人才企业评价和直接认定办法》的通知;
(2)调查表。
温州市建材行业协会
2007年9月28日